[10]音樂市場化是否有助於提高民樂的社會地位?

【注】以下這段文字是十年前基於個人所見所聞,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只代表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希望在音樂欣賞和教育方面, 能起到少許抛磚引玉的作用。希望感興趣的樂友能帶著批判的眼光進行閲讀思考。

[问]音樂市場化是否有助於提高民樂的社會地位?

[答]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必需從歷史的角度去認識。我讀過一本有關優伶史的書(“優伶”就是從事表演藝術者的代名詞,頗有貶義),才知道在歷史上,特別是清朝,表演藝術家處於社會最低層,幾乎相當於權貴和富人的奴隸,可以說是任人宰割,命運極其悲慘。稍有身份的人決不會以此為生計。有相當音樂造詣的人只是把音樂演奏作為個人愛好,除了給好友演奏或特殊場合外,決不在公共場合下拋頭露面。而唯一的 “自由職業音樂家”是街頭藝人(如近代的音樂大師阿炳),被看作與叫花子同類。琵琶的境遇更慘,竟然常常與酒樓飯店和青樓妓院(也就是紅燈區)聯繫在一起。遠在白居易的《琵琶行》裡,近在某些電影電視裡,都有反映。這説明了在人類歷史上,任何一種文明,無論其有多偉大,都可能有其不光彩的某些角落。歷史上對待表演藝術家的態度,就是中華文明在歷史上令炎黃子孫汗顏的污點之一(關於這個問題,下面還要進一步討論)。只有古琴音樂還算受人尊重,因為演奏古琴的人多為和文人士大夫階層, 或修行者(如道士僧人等),從來就沒有以演奏古琴為生的。能真正聽到古琴音樂的人也寥寥無幾。由於這個特殊原因,傳統古典音樂, 如古琴音樂,從來就沒有在大眾中普及過,只有一些神乎其神的傳聞。琵琶音樂也只停留在白居易詩中的描寫和一些對琵琶名曲如《十面埋伏》的傳聞,聽到現場演奏的人也極少。所以,從歷史的角度看,今天的社會是有了很大的進步。最近幾十年表演藝術的社會地位可以說是歷史上最好時期 (文革時期除外)。今天的表演藝術家不再是昨天的優伶了。演奏高雅音樂的藝術家也不再把靠藝術為生(為公眾演出的商業活動)當作恥辱了。因而普通老百姓也有了欣賞高雅音樂的機會。然而,由於歷史原因,就平均而言,國內大眾對高雅音樂的欣賞水平與西方(特別是歐洲)相比還有相當一段距離。為了更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討論如下幾個問題:

什麼是古典音樂?其最大的特點是什麼?人為什麼要聽音樂?

我們這裏主要探討古典音樂。在這裡有必要指出的是古典音樂和高雅音樂常常作為同義詞互換。 任何一個民族都有他們的古典音樂,其最大特點就是與他們宗教或哲學相聯繫的,代表民族靈魂的音樂。是經過時間提煉後成為超越時間的作品。 音樂是時間藝術,一首樂曲本來是演奏完就消失了,留下來的只是“印象”而已。嚴格意義上是不可重複的,即使是同一演奏家也不可能有兩次的演奏完全一樣,因為時間變了,伴隨著心境乃至一切都在改變。唯一不變的是超越時空的“美”!

美 = 真理 = 永恆 ( 這裏的“美”是抽象的,但是可以被心靈感知;“真理”即衹要因緣聚合,“美”就會再現,也許形式有所不同,但是一樣的感動;“永恆”是表示其超越時空的。)
一件大師作品(master work), 無論是中國傳統古曲還是巴哈的作品,必須有相應的演奏家才能再賦予它生命(再現它應有的美, 即有因緣再現) 。也許今天的條件和環 境與當時很不同,即使使用的樂器與演奏形式與當時的不同, 然而,一旦被演繹出來,就是當下能被相應的心靈感受到的美,是鮮活的。這就是說瞬間的也是永恆 的(存在於人心,因緣到了就被激發出來了)。當然,一個作品,從作曲手法和表現題材等大致可以 推斷出作品產生的年代。但從純音樂欣賞角度看它卻是超越時空的。所謂的古典音樂, 應該 指的是這種有靈性的、代表一個民族精神面貌的音樂和以真、善、美為至上審美情趣音樂。

中華民族的古典音樂與繪畫和書法同出一理,如道家的“天人合一”、儒家的仁愛、和諧,以及真善美的追求等等。我們的古典音樂在兩千多年前就已經很發達了,不僅有“高山流水遇知音”(伯牙與子期)和孔子學琴的典故,更有不少精彩的有關音樂的論著。然而由於種種原因, 音樂文化似乎總停留在一個水平上。歷史上有過非常興盛的時代,也出現過無數傑出的音樂家,包括作曲和理論家。但往往是曇花一現,他們的作品也大多沒有流傳下來,例如隋唐的倆位天才音樂家萬寶常和李龜年。明朝的朱載堉發明了十二平均率卻沒有被采用,直到100多年後,被德國最傑出的音樂大師巴哈重新發現了,才在西方被廣汎采用。衹要把萬寶常和李龜年的生平和命運與巴哈的對比一下,不難看出其中的差別所在。巴哈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一生中都是在用音樂榮耀神,即使有些作品名義上是獻給權貴的也不例外。有上千首作品被保留下來,而且成爲全世界的文化遺產。

印度和阿拉伯國家的古典音樂也是與他們的宗教和哲學聯繫在一起的。也有很長的歷史。特別是印度的古典音樂在近倆三百年內發展得非常成熟, 已逐漸被西方主流接受。正因為與宗教有關,所以他們的古典音樂在民間非常普及。對他們來講,音樂之於靈魂就像糧食之於身體一樣重要。相對來講,較年輕的是西方的古典音樂。

西方古典音樂最初是與教堂聯繫在一起的,如巴哈的很多的曲子就是專門為每週的禮拜作的。而教堂是歡迎所有人去的。所以說歐洲古典音樂的普及少說也有幾百年的歷史了。而我們過去幾百乃至上千年只有少數上流社會和文人有機會聽到高雅音樂。普通老百姓常常掙扎在溫飽線上,沒有機會也沒有條件追求更高的精神享受。自共和國成立以後,曾經生活在社會最低層的老百姓翻身了,也有了條件追求更高的精神生活,但又遇上了“破四舊”“反右”和“文革”那段一切以“政治掛帥”的年代,傳統文化遭到極大的破壞,傳統古典音樂非但沒有得到普及,還出現了斷代現象。今天隨著社會開放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傳統古典音樂必然會受到一部分人喜愛,傳統文化會得到復興,優秀的部分會得到發展,發揚光大。殘留的糟粕會逐漸被摒棄。

  

人為什麼要欣賞高雅音樂呢?

我對“高雅”二字的理解是“高尚”和“清雅”(清靜心發出,堂堂正正,不是充滿詭異和怪誕,或趣向“靡靡之音”演繹。)。
人是有靈性的。因而人是不可能沒有信仰的。 作為個體的人一方面受生理和環境條件的束縛感到身心不自在,加上七情六欲,及對命運的不可把握性而產生恐懼,孤獨無助和各種痛苦,陌生,乃至絕望,那種“不知生從何來,死向何去,活著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徬徨;另一方面心靈渴望超越,渴望永恆;自由的心靈對真善美有一種天然的渴望和追求,猶如對大愛和真理的向往。 所謂心靈的呼喚。音樂是心靈的語言,“是心靈狀態的最偉大的繪畫家。” (安勃羅斯)。聽音樂實在是聽自己的心聲,這也是漢語“”字的造字所表達的内涵。音樂首先是聲音,在物理上是波的振動。人聽到以後有了某種意境,則完全是心靈的作用。猶如六祖慧能對二僧關於風動還是幡動的爭論,“是仁者心動”。 無論如何,人心無常,煩惱不斷。不開心叫悶,聼音樂在最低層面上叫解悶。 打開心扉,傾聽自己的心聲。在更高的層次上就上心靈的提升,或向往自然,或向往神聖,從而產生超越自我希求。由此可以達到擴大心量净化心靈的作用, 聽到悲傷的音樂不再是自憐自愛,聽到快樂的音樂也會想到讓所有的人快樂, 才是真快樂。也就是古書上説的“悲而不傷,樂而不淫”。

這裏有必要指出的是,漢字正體的“聽”字, 其寫法與“德”字一樣。只是前者“直心一心”用耳,後者“直心一心”用行,然後才有德,即得。所得到的也是在心境轉變,心態上的改變。這就是聽字的本意;本身有主動的意趣,并且是專心用耳。 (簡化漢字的“听”字失去了正體“聽”字所表的主動“直心一心”用耳的意義。從最初造字上看,“斤”和“口”都是象形的,分別代表斧頭和嘴巴。斧頭像徵權威。由此聽字變為被動的聽從,與正體"聽"字的内含可謂大相徑庭。)

與其他藝術相比,一個音樂作品衹有在被演繹的當下才有其“生命”,其 生滅過程與生命過程很相似,從第一個音開始向下延續,其間平緩幽靜也好,跌宕起伏也好,到最後一個音結束后就滅了,能留下的衹是不具相狀的“印象”而已。由於這一特質,发自灵魂深处,蕴含着真善美的音乐,能啓發和感動相应心灵,有時甚至能有相似與某種“禪定”狀態的體驗。例如孔子聽韶后有“三月不知肉味”的經歷。所以經常聽這樣的音樂,對心靈熏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教人向善的(衹有究竟不究竟的差別),幾乎沒有一種宗教會忽略音乐在陶冶和教化人心方面的作用。所以音樂往往與宗教有密切的联系。

音樂作品和演奏家的關係非常微妙。這是一個大課題。固然作品有品位的高低。例如,在《論語》中有記載:「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能稱得上古典音樂的作品,是值得非常尊重的。另一方面, 一個音樂人及其對待音樂的態度也必然關乎其音樂藝術的品味高度。 一個音樂作品在未演奏之前衹是資料。衹有演奏出來才能被欣賞。所以音樂家的高度(心態,心量和技藝)決定了可欣賞的高度。 一个伟大的音乐家之所以伟大,在于他的心灵之高尚, 有清静和大爱之心,加之樂曲本身的内涵,就能表現出高雅音乐的特質,能带给人心灵的安慰和精神的提升。相反,以一小我的心態去演奏,即使是一流的作品,也不會達到其應有的高度。在這裏只關注技巧是不夠的。看一看莫扎特有怎样的心灵,他说:“生活的苦难压不垮我。我心中的欢乐不是我自己的,我把欢乐注进音乐,为的是让全世界人民感到欢乐。” 《礼记》里将礼乐与伦理道德联系起来,而伦理恰恰是为了更完美地体现和实践“仁” 或“大爱”这一最高原则的。离开这个原则,伦理就蜕变为僵死的说教。正如孔子所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所以,我非常贊同一種説法:從事音樂就是修行(心)過程,永無止境。所有真正的音樂家都有一個特點,他們都很謙卑,對自己的藝術追求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

其次,作為社會人,有時難免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或言不由衷”的時候,唯有欣賞音樂可以真正做到完全為了自己。因為聽不聽和聽什麼完全是自己的事,既無人強迫、也不必“聽”給別人看,也不必為了取悅他人去聽音樂。完全是處於心靈的需求。 “音樂表達了那些不可言傳卻又不能沉 默的情感”(維克多·雨果)。 “音樂賦予宇宙以靈魂,賦予精神以羽翼, 讓想像放飛,使萬物生動”(柏拉圖)。 “美妙的音樂有超能力,可以撫慰躁動的心靈。它是上帝贈與我們最壯麗最振奮的禮物(馬丁·路德)。對於那些從高雅音樂中獲得無限精神享受的人,音樂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這樣的人,在西方國家非常多。一方面由於古典音樂普及的時間長,另一方面,由於古典音樂起源於教堂音樂以及後來與民間音樂相結合的藝術音樂,他們很容易隨著優美的音樂進入一種忘我的境界。這是一種精神上的享受,他們從音樂中體驗天堂中的聲音與和諧的美以及人間最美好的情感。由於音樂家(包括作曲家)是這種美的中介,因而西方人對音樂家非常尊重。優秀的音樂家和歌手常常被當作“天使”般尊敬和愛戴,因為他們把“天堂”里美妙的聲音帶給人間。

無容置疑,音樂與靈性是相通的,可以說音樂無需通過語言而直接作用於靈魂。無論是個人或是一個民族,給自己心靈裡多留一些靈性的空間就會多一些福報,生活在社會的人們會多一些真誠、友愛和喜樂,少一些世俗的物慾橫流、勢利、嫉妒和爭鬥,也少一些天災人禍。從這個意義上講,愛因斯坦的名言是很有道理的。他說“一個沒有音樂的民族是一個沒有靈魂的民族”。當然,現實中不存在真正沒有靈魂的民族,就像不存在完全沒有信仰的人一樣。

中華民族源遠流長,上下五千年,音樂文化非常豐富,特別是古典(文人)音樂文化。如古代聖賢和大家大多精通樂理,而孔夫子不僅有很高的造詣,更是特別強調音樂在教育上的作用。 《禮記· 樂記》裡也有精闢的論述。只是自從隋唐以後,隨著科舉制度的建立,讀書宗旨從本來的修心養性漸漸地轉變為功名利祿爲主流。由於帶上了很強的功利色彩,很多人已失去了傳統文人應有的精神層面上的追求,音樂藝術的地位隨之每況愈下。高雅音樂逐漸邊緣化。主流音樂淪落到“紅燈區”為娛樂服務,與之相伴隨的是靈魂的墮落和社會風氣的每況愈下, 加之在很長時間裡,經歷了無數的內亂和多年外族統治以及近代的列強入侵的“外辱”和政治動蕩“內耗”後,傳統古典音樂的本來面目被蒙上了厚厚的塵埃。相比之下西方的主流音樂的活動場所一直是教堂和音樂廳為主。直到目前為止,特別在歐洲,所有的城市裡作為文化重要標誌之一的音樂廳所上演的還是以西方古典音樂為主。

音樂是一種抽象藝術,是通過聽覺對世界,對人生的一種感悟。說到底一首樂曲從第一個音的出現到最後一個音的結束,猶如人之出生和死亡,中間所經歷的一切猶如生命的延續,最容易讓人產生對生命的思考。而高雅音樂在陶冶人的性情,培養人的優雅氣質以及開發人的智力方面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歷史上有過非凡成就的學者或科學家大多對古典音樂有很高的品味,古代如孔夫子、司馬相如、竹林七賢如阮籍、嵇康、阮咸等更不必說,近代如現代物理的最重要的奠基人愛因斯坦和普朗克分別演奏相當高水平的小提琴和鋼琴。著名科學家錢學森等的音樂修養也是人盡皆知的。就普通人而言,很少看到有喜歡古典音樂的人粗俗不堪。相反心靈長期處於極端扭曲的人對音樂麻木而不敏感,以致於對美與醜、健康與有害的東西缺乏起碼的分辨力,甚至完全顛倒了。當然,這裡所說的是就所有音樂范范而言的,任何音樂都有美的,不止古典音樂。但說到真善美,使人的靈性提升,就只有能夠得上古典音樂標準的高雅音樂和西方聖樂了。

有人會問,我們是“下里巴”人,如何能欣賞“陽春白雪”?

音樂不分國界已成爲共識。所有分別都是人爲的,應該打破所有的成見和先入爲主的觀點。音樂是用耳朵聽的,不是用眼睛看的。欣賞音樂的過程也是“再創造”的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講,聽眾也是藝術家。在這裡不存在內行和外行的分別,只有對聲音敏感或不敏感的分別。世上沒有一個聽力正常的人從一出生就對聲音不敏感。嬰兒對聲音非常敏感,因為他們的心靈最純淨。反過來聆聽高雅音樂也會使人的心靈變純淨,使內心平和和喜樂。 有利於恢復人的”赤子之心“。

  

提到音樂欣賞,常常有人會說“我聽不懂音樂”。意思肯定是說他對樂曲的意境和豐富的內涵感受不明確也說不清楚,並不是對美妙的音色以及音樂最基本的形式美沒有感受。分辨不出音樂與噪音的正常人是不存在的。在聆聽音樂過程中,如果內心感受到了某種難以言表的愉悅感,就說明音樂與聽者產生了共鳴。如羅曼羅蘭所言:“要是一個人聽了樂器美妙的和弦或是聽了溫柔的歌聲而不知欣賞,不知道感動,不會從頭到腳地震顫,不會心曠神怡,不會超脫自我,那麼這個人的心是不正常的,醜惡的,墮落的。” 按照他的説法,只有那些心靈長期處於扭曲和變態的人,才會失去最基本的對音樂形式美的感受能力,才會分不清音樂與噪音的區別。我想我們每個人的心靈在成長過程中或多或少被扭曲過,乃至被傷害過。音樂的樂與藥相通的,前者作用於心靈,後者偏重身體。古人的智慧很了不起。聽字本身就表達清楚了。對於聽眾而言,無需刻意追求更多的所謂的“聽懂”。衹要”直心一心用耳“就樂了。音樂就是表達語言無法表達的感受。假如能用語言表達出來,那也就不必要作曲了。

  

當然還有一個欣賞層次的問題,但這往往與音樂本身(或演奏者)的水平有關。與繪畫和書法一樣,音樂也有真品和贗品之區別。真品是演奏者發自心靈的感悟,其感動人的地方也是獨一無二的。贗品就是模仿出來的。關於這一點,聽者一定要排除先入為主的觀念。只有多聽多比較才能提高欣賞水平,更懂得什麼是好音樂。一般而言,最能打動人的心靈的音樂就是最好的。好的音樂感人至深,讓人身心舒暢,啟發人美好的心智,使人向善懷仁。總之,藝術沒有統一的標準,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人而異的。與各人的天生禀賦、成長環境和修養水平有關。

  

對古典音樂的欣賞與消遣性的娛樂音樂是完全不同的。民樂也有古典音樂(即高雅音樂,主要是古琴音樂和部分其他樂器音樂)和娛樂性音樂(如流行音樂,合奏的和歌舞晚會等)倆種不同形式, 前者註重精神的昇華,後者以娛樂為主。娛樂性音樂可以當作背景音樂來聽,如在茶館飯店,邊聽邊聊天,或作其他事情。因而這種音樂比較大眾化,聽眾相對較多。欣賞古典音樂要求專注,不可能做其他事情, 否則達不到應有的精神享受。因而聽古典音樂的是少數人, 即使在西方也是如此,相對於流行音樂而言,聽古典音樂者的確是少數。然而就听眾人數比例而言,在西方國家欣賞古典音樂的聽眾,特別在受到良好教育的人群中,其比例遠遠超過國內聽眾。這是以上所述歷史原因造成的。隨著人們生活水平和文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欣賞高雅藝術的人自然會增多。

  

我有時會聽到這樣的議論:說周邊的少數民族都能歌善舞,隨便找出一個人來,就又能唱又能跳的。只有漢族是最缺乏音樂和舞蹈天賦的民族。我極不同意這一說法。人類的自然禀賦是沒有什麼差別的。漢民族的音樂和舞蹈天賦被皇權專制時代的愚昧思想和習慣給壓抑了。如前所述,受人尊重的自由職業歌舞家和職業音樂家在以前是不存在的,他們不是奴隸就是街頭藝人,要么就是屬於青樓妓院的。在那個年代,只要生活能過得去,試想有誰會去鼓勵自己的孩子向這一方向發展?

音樂市場完全依賴於社會環境和聽眾音樂欣賞水平。有需要的地方才有會市場。

音樂市場化在國內還是很初級階段,需要相當一段時間調整,包括音樂的普及教育以及和大眾的溝通等等。同時也需要一批有很高藝術鑑賞能力,同時又有商業頭腦的人,去發現好的藝術,去推廣到社會上,這樣有利於提高社會的整體藝術素養。

  

當然,眾所周知,商業化也會有負面影響。一味追求商業市場效應對音樂藝術往往是有害的,特別是在大眾的音樂欣賞水平普遍提高之前。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音樂文化和人文素質在社會上會普遍提高,聽眾的鑑賞力提高了,音樂市場就不會再混亂不堪,因為只有音樂本身是最有說服力的,而不是某某人或機構在吹捧。我們生活在當今這個年代是非常幸運的。便利的通訊和發達的網絡為音樂家提供了前所未有推廣自己藝術的條件,音樂家甚至有機會直接與大量的聽眾和觀眾建立聯繫,而不必通過中介。聽眾也有機會尋找到他們各自喜愛的演奏家和作品,而不是向以前一樣被動地接受中介或媒體呈現給他們的藝術。這樣就使得音樂市場有了向平等和公平競爭發展的條件。這樣的競爭無論對音樂家或是音樂藝術本身都是健康的, 都是有利於向前發展的。這樣的競爭不再是音樂家之間的競爭,而是市場對音樂家的挑戰。音樂家不再需要為外在的東西束縛,而完全置身於發展自己,提高自己的藝術修養和音樂表現力,因為音樂最終是要給人聽的。在今天這樣的條件下,好音樂是想藏都藏不住的,就是所謂的“是真金遲早都會發光”。所以,從這個意義上出發,我認為音樂市場化應該是有利於民樂的發展的。

任何事物的發展, 都是由內在和外在倆個因素決定的。對於民樂來講,內在因素主要包括音樂人整體文化素質和修養水平的提高。如文化修養的提高,音樂理念的昇華,個性獨立以及和諧的社會關係,是提高音樂的社會地位的前提。外在因素是整個社會(文化)環境和(設施)條件的改善,聽眾藝術鑑賞力的提高(至少不再出現音樂會場現場亂哄哄的現象)。但從歷史的角度看,無論音樂人的整體文化素質還是大眾的音樂觀念以及欣賞水平的提高都是需要時間的。音樂的市場化給了聽眾更多的選擇餘地,必然會出現一批熱愛傳統古典音樂或高雅音樂的聽眾。也就是說,音樂市場不斷會對音樂有更高的要求。這同時也會促進音樂工作者整體文化素質的提高。因為當聽眾的欣賞水平提高後,文化內涵不多的音樂將不受歡迎。舉例來說,由於歷史原因,古琴界的文化素養就平均而言比其他樂器高。今天喜歡古琴的人越來越多,就說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文化內涵深厚高雅藝術感興趣。有什麼樣的聽眾就會造就什麼樣的音樂家。所以我相信民樂的命運將會越來越好

爲什麽聼古典音樂的人數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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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音網:劉芳訪談錄] [劉芳在《世界音樂雜誌》的採訪問答(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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